2012年3月19日 星期一

理財糾紛 理專不當推銷 3招自保

錄音證明+確認風險+先做評估 投資前了解法規
2012年 03月17日

【陳瑩欣╱台北報導】金融理財案件爭議層出不窮,銀行業者提醒,遇到理專不當推銷,可用3招來自保,包括「錄音證明自己不想要這類商品」「確認投資風險告知」、最後是「投資前先做評估,不要衝動投入」。壽險業者表示,投資型保單費用計算方式不盡相同,民眾投保前應多加注意。

小學肄業、年近70歲的蕭月枝日前向《蘋果》投訴表示,她在中信銀新莊分行理專王俊元誘騙下,學歷填成「專科」、風險屬性由保守型被調成「積極型」,買了大量基金、連動債商品,造成近百萬元的虧損,讓她覺得求償無門,不知所措。

對於該案,金管會表示為金融爭議個案無法置評,不過銀行局局長桂先農昨日指出,目前金融法規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分詳盡,同時也有「KYC」(Know Your Costumer ,了解客戶)的要求,理專須據實處理,依法行事,民眾在投資前如果可以了解相關法規,或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諮詢,較不會有爭議。

中信銀則回應表示,蕭姓客戶今年年初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基金投資爭議案。經了解,客戶資料填寫、銷售連動債、基金交易筆數及基金轉換交易等事項,皆在客戶同意且由本人簽名證明無誤下進行,並無所指不實填寫、誘導投資,甚至欺瞞客戶等情事,惟基於維繫客戶關係,接獲本案後積極與客戶溝通說明,並已達成和解。

向相關單位諮詢

中信銀強調,由於雙方簽訂保密協定,基於保護客戶權益,對此事不再多作評論。

金管會則提醒國人,投保投資型保單時,投保前可先到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建置「投資型保險商品核保及銷售規範專區」查詢,了解各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費用收取標準、適用條件及核保、保全作業規定。

了解各公司收費

合庫人壽業務協理焦訓表示,一般而言,投資型保險商品若是由保戶自行選擇投資標的,收取的費用應包含前置費用(如:保費費用)、保單相關費用(如:保單管理費、保險成本)、投資相關費用(如: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贖回及轉換費用)與後置費用(如:解約、部分提領費用)等項目,範圍很廣。

焦訓表示,民眾於投保前務必詳細了解其意涵及商品收費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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