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

歹命中高齡 還給子女生活費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你今年幾歲了? 如果超過45歲了,不論外表仍像美魔女,或體能跟20歲小伙子差不多,但都被主計總處定義為「中高齡人口」。而原本該開始規劃退休養老的中高齡者,依主計總處調查,國內有45到64歲族群中有五成要負擔親屬生活費,甚至5.7%的65歲以上老人還在負擔親屬生活費。這些負擔親屬費生活費的老人中,更有43.88%是在幫子女付生活費。

近來景氣不佳,中高年齡的勞工恐怕會遇到從資方及經濟大環境的更嚴酷挑戰及壓力。而在主計處的人力調查年齡分組當中,15到24歲被歸類為青少年,25到44歲是青壯年,45到64歲是中高齡,65歲以上則是老年。這次中老年就業狀況調查,調查對象就是45歲以上的中高齡和65歲以上老人。中高齡仍為家庭主要經濟收入來源,但在金融海嘯發生時,中高齡失業狀況較為嚴重,影響許多家庭生計。主計處因此在97年進行第一次中老年就業狀況調查,這次是第二次。

主計總處調查發現,45歲以上中高齡失業率為2.41%,為各年齡層最低。但中高齡失業者仍有許多人想找工作,主要原因是必須照顧家人負擔家計。45歲以上中老年人38.51%需要照顧親人,38.17%需要負擔親屬生活費。

且子女是台灣父母一輩子的牽掛,到老也難休。調查發現要照顧親屬的45歲中老年人中,有56.16%是要照顧子女。且隨著國人結婚年齡延後,生兒育女年齡也往後移,到了65歲以上,還需要照顧親屬的老人中,有21.03%是在照顧兒女。

正因為到了中老年還需要照顧親屬的人不少,必須負擔親屬生活費的中老年人比率也不低。主計總處指出,必須負擔親屬生活費的中高齡族群中,在55在59歲這個年齡層有58.73%是負擔子女生活費,65歲以上還在幫親屬付生活費者,43%是在養子女 。

【2012/05/2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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