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老人互助會網路揪團 無法管

2011-08-21 中國時報 【沈婉玉/台北報導】

商業保險制度排除重病及七十五歲以上老人,不少業者抓住銀髮族商機,經營「老人互助會」,讓老人以互助保險方式存棺材本。國內首家網路老人互動會的喬安網路平台公司,兩年前開始利用網路平台技術經營互助保險,遭檢察官以非保險業經營「類似保險業」起訴,一審獲判無罪,上訴二審遭駁回,確認沒有違法問題。

由於喬安公司透過網路經營老人互助保險,此屬於對「不特定大眾收錢」,應屬於「特許行業」,應受相關保險法規範,但卻被法院認定並不違法。這項判決,是否助長設立「類似保險業」歪風,值得觀察。

喬安公司是由經營網路標會的喬美公司成立,讓民眾可安全直接地在網路平台上相互借錢、存錢,不必透過金融機構中介。喬美公司負責人簡永松認為,既然網路標會成功了,網路保險應該也可以試試看,遂研發出網路保險互助系統,讓民眾共同承擔彼此未來的風險。因此成立喬安公司,首先切入被商業保險機制排拒的「拒保族」市場,讓會員透過網路「老人互助會」,共同分擔當月死亡者的喪葬費用。

簡永松表示,喬安只是代收代付收取服務費,和一般保險不同,且財務透明,有律師與會計師的認證與簽證,還固定提存十%準備金,請會員組成委員會共管。

但他說,坊間「老人往生互助會」良莠不齊,常有因詐欺、侵佔、偽造文書等因素遭判刑或解散,讓參與會員血本無歸,顯見問題在於缺乏主管機關介入管理,讓正派經營業者常被外界質疑合法性,或被認為是吸金老鼠會,遭異樣眼光看待。

簡永松建議,民眾若想參加坊間「老人往生互助會」,首先須注意業務模式是會員間互助,抑或是保險公司模式;若為保險公司模式、收取固定保費,恐有違法問題。其次,要特別注意經營者信譽與經營歷史。甚至,要注意業務員佣金發放方式,若佣金過高或理賠條件太寬鬆,可能就是老鼠會形式的直銷。

簡永松指出,美國、日本都建立完善的「互助保險制度」(Mutual Insurance),提供民眾除了商業保險外的另一種選擇,國內主管機關應推廣互助保險制度、制訂明確規範,訂定市場秩序,讓業者依循。



遊走法律邊緣 金管會撇責

2011-08-21 中國時報 【洪凱音、鄭閔聲/台北報導】
七十歲以上銀髮族透過「老人互助會」投保,金管會昨天表示,互助會屬於財團法人性質,隸屬內政部管轄,即使以公司組織方式登記,亦不在保險局的管轄範圍內。不過,官員坦承,「互助會」遊走法律邊緣,目前保險公司仍有很多保險商品為銀髮族量身設計,民眾應循合法管道投保,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金管會官員表示,銀髮族只要行動自如、未帶病投保,還是有適合的商品可以購買,只是保險費率比較高。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表示,喬安目前並未向內政部申請立案,成為財團或社團法人;喬安主要經營保險業務,且具有公司性質,黃碧霞初步認定,喬安並不符合財團或社團法人資格,不屬於內政部主管範圍。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李鎂說,喬安透過網路經營老人互助保險,與保險業務有關,若一旦發生事情,則應由金管會管轄。

保險公司主管指出,殺頭生意有人做,互助會性質很可能是「吸金」手法,因為遊走法律邊緣、無法可管,最怕說倒就倒、捲款潛逃,讓老人辛苦的積蓄血本無歸。



互助保險良莠不齊 待立法規範

2011-08-21 中國時報 【沈婉玉/特稿】
台灣邁入老人社會,但社福制度不健全,商業保險更排拒七十五歲以上投保,導致民間老人互助會紛紛設立,公開向不特定人收錢經營保險,參與會員達卅萬人,儼然為「類保險業」。但政府各單位互踢皮球,處於三不管地帶,萬一發生吸金老鼠會倒保險事情,後遺症嚴重,應予正視。

內政部統計,去年底我國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已逾二四八萬人。年齡逾七十五歲者經常淪為「拒保族」,逼得只好參加民間「老人互助會」,可謂是市場需求的產物。

民間老人互助會,由來已久,標榜免健檢、無年齡限制,讓老人先存棺材本,在中南部及東部相當盛行,漸蔓延到北台灣。有些互助會長期經營,已有相當信譽及口碑,扮演穩定社會力量,但也有老人互助會,以保險詐財吸金,讓每月已付出互助金的老人血本無歸。

由於保險公司設立門檻高,更需經金管會同意才行;反觀老人互助會只要公司登記就可設立,相當便利,但因老人互助會性質,是向不特定大眾收取費用,應屬於特許行業,有必要特別立法規範監管。

但目前老人互助會,除了法院認定不違法外,沒有任何一個單位,願意跳出來制訂明確管理規範,讓類似組織無須達到一定條件、無須主管機關同意即可合法運作,讓大眾承擔所有風險。萬一釀成吸金老鼠會捲款潛逃的社會事件,後果嚴重,應盡早正視問題,才是負責任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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