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七月五日,引述瑞士再保險公司報導,最新公佈的2009年全世界各國保險滲透度(Insurance Penetration)調查顯示,台灣以16.8%再攀新高並蟬聯世界第一,排名第二的荷蘭則為13.6%,台灣領先了3.2%!
保險滲透度以一個國家的保費收入(不含社會保險)與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計得,用以衡量該國保險業對國家經濟的貢獻度。2007年台灣的保險滲透度為16.2%,2009年提高到16.8%,其中壽險保費收入對GDP的貢獻度達13.8%,同樣創新高且蟬聯世界第一,產險則為3%,約為產險前20大國的平均水準。
顯示台灣的保險公司很會吸金,讓民眾樂於把錢掏出來,交給保險公司運用。
但是,台灣民眾每人的壽險平均保額卻只有新台幣61萬元左右,也就是說,萬一一個一家之主生病過世,處理自己的身後事之後所剩無幾,完全無法以保險應有的功能,來保障家人的經濟安全。
產險也是不遑多讓,住家幾乎除了為了向銀行貸款,應銀行要求,不得不投保基本火險及地震險外,不願花任何一分錢在自己的財產及責任風險上;表面上,台灣人付出的產險保費,約當產險前20大國的平均水準;實際上保險支出多在汽車的車體或竊盜保險上,最重要的第三人責任保險,除強制責任150萬保額外,也不願意多花錢在這些更重要的保險上面。
當天災人禍或意想不到的事故發生時,保險的意義與功能,就應該讓保險公司發揮得淋漓盡致,我們看到先進國家美國、日本的大地震,911雙子星大廈被摧毀,卡翠娜颶風、英國石油漏油事件...,雖都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災區重建時,卻由於保險周全,很快就得以恢復原貌。
反觀國內,88水災至今快整整一年了,生命財產的損失,造成多少的破碎家庭,災區重建仍有尚未起步者,即使921大地震已經超過十年,仍然有很多地方重建遙遙無期。
車禍或火災延燒隔鄰者,往往為了後續的理賠金額,雙方召集人馬較量,甚至大打出手;如果大家都有足夠保險,經濟上獲得解決依靠,其他的條件自然較易處理。
保險最大的功能,在於以小小的金額,獲取高額度的風險轉嫁,國內保險公司大多數沒有盡到應有責任,賣壽險以儲蓄保險為主,近幾年來又多以增值型為主軸,收了大筆保費,給予被保險人少之又少的保障,幾乎完全沒有保險功能的保險商品,卻是保險公司最容易經營、最賺錢的保障。
產險方面,也是讓最重要的責任保險聊備一格,車體保險則是鼓勵少數車主,經常幫車輛「洗澡」,慷大眾之慨,作浪費保險邊際效用之行。
金管會保險局,應切實負起主管機關之責,將保險公司不當行徑、不當商品斷絕,鼓勵保險公司推出真正保障全民生命、財產及責任安全之商品,擔負起保險公司在現代社會應有的角色,不要只在管理要保書、簽名、信用卡格式...枝微末節著墨。
消費者也應該自立自強,選擇具有良知良能的保險顧問,以及真正具有保障效果的保險商品,讓保險真的在自己和家人需要時,經濟獲得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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