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專屬信託 管好子女財富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

許多父母會利用每年的免稅贈與額度,分年贈與財產給子女,但又擔心子女年紀太小,無法管理財產。國泰世華銀行表示,父母可以透過銀行的個人信託商品,為子女成立專屬信託,每年利用220萬元的免稅贈與額度,分年將財產轉入子女的信託專戶。

在信託期間,子女無法任意動用信託財產,直到約定的特定日期或條件發生時,才開始啟動給付機制。

父母每月除了可以固定給付生活費給子女,還可以設計一些具鼓勵誘因的給付項目,例如出國留學金或創業金等,子女只要符合請領的條件,就可以申請給付。透過信託專戶專款專用,讓父母都能依自己的心願照顧子女,並確保子女的財產及生活能獲得保障。

除了將父母名下的財產交付信託外,以子女為保險受益人的保險單,也可規劃由子女與銀行簽訂「保險金信託」。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便會將保險金直接匯入信託專戶,再由銀行依信託契約約定管理,並按期提供給付以照顧受益人生活所需資金。

這樣的規劃可以降低年幼子女的保險金被挪用、管理不善或不當揮霍的風險;實務上,若擔心信託契約未來遭其他法定代理人或新的法定監護人變更或提前終止,也可另於信託契約指定信託監察人,負責監督受託銀行,防止有心人士不當謀取信託利益。




養兒防老 自益信託保老本

記者陳麗珠╱專題報導  自由時報 20050502

又到了每年最溫馨的感恩時節-母親節,但隨著社會變遷,時有所聞老媽媽除得不到子女反哺奉養,還被他們榨乾養老本後棄之不顧,養兒防老似乎已經行不通。

銀行建議民眾,現代人不但不能再心存「養兒防老」,甚至還要「養老防兒」,防止不肖子女覬覦養老本,才能維持老年生活的尊嚴,「自益信託」應是適合的選擇,等到生命終了時,再把「用剩的」分給子女,或選擇兼具退休安養及移轉贈與的信託,同時可掌握財產控制權,又可規避大量移轉財產所產生的贈與稅。

銀行業者表示,看著子女爭奪財產的不肖,正在規劃退休生活的老父老母,內心一定是不好受,也就有愈來愈多的父母,選擇掌握財產的控制權,但天下父母心,最終總還是會將資產移轉給下一代,但是同時又想避開高額贈與稅,也不想用每年贈與的方式分給子女,擔心子女拿光錢後就不聞不問,另外,還有利率上下浮動、利息收益課稅等問題,都會影響退休生活品質。這時,兼具退休安養及移轉贈與的信託,應是一種值得考慮的不錯選擇。

銀行指出,時下許多具備退休安養及移轉贈與信託兩種功能的理財商品,信託期間約十幾二十年,投資標的幾乎都是美國政府公債,約莫每半年委託人就可領到一次債券孳息,等最後到期時,債券本金的一部份由委託人領回,另一部份則交給受益人(例如子女),由於信託贈與可免稅,每半年領的債券孳息(美國公債)屬於海外投資所得,也同樣免稅,如果契約期間發現受益人(子女)不肖,還可以進行解約,讓資產回歸到自己手上,達到「養老防兒」的效益。



交付信託 3筆費用不可免

記者陳麗珠╱專題報導

銀行業者表示,民眾成立個人信託將有三大花費,一是簽約費或規劃費,在信託契約簽約時或規劃時就收取﹔二是信託管理費,由信託財產內扣取﹔三是信託契約修改費,當委託人想要修改信託契約時收取。因各家銀行收費標準不一,消費者最好在簽訂契約時,就仔細詢問銀行,以免衍生不必要的糾紛。

其中簽約費或規劃費,比較制式的規劃收取信託財產萬分之二的費用,量身訂做的規劃較高收千分之二。

其次是信託管理費,依信託績效收費,績效不佳通常免費,績效不錯一般收費為千分之二左右,績效超好時的收費另外訂有上限。

至於信託契約修改費,小修改有可能免費,主項修改或大修改費用,上限大多數為5000元。

銀行業者指出,一般退休安養信託的架構設計,都是委託人(消費者)與受託人(銀行)簽訂信託契約後,約定將信託資金一次交付給銀行,受託人再依照委託人的指示,挑選金融商品為投資組合,委託人就可在信託期間內,領取本金或孳息,提供退休生活的資金,期滿再將剩餘的信託財產交付給受益人(例如子女)。

銀行業者說,在成立個人信託時,除了要向銀行鉅細靡遺表達個人需求外,還要詳細詢問收費標準,精算成本,才能真正選出最適合自己的信託方式。



自益信託 避稅有道

記者陳麗珠╱專題報導

由於有許多的有錢人,藉著沒有指定特定受益人的信託方式規避稅賦,現在,主管機關已經核釋,如果信託契約中保留變更受益人的權利,在未完成交付受益人前,屬於自益信託,孳息就會有所得稅的問題。

中信局主管說,有不少企業家或富豪對不特定人信託趨之若鶩,造成財政部的關切,決定對不特定人信託採取比較嚴格的管制,當受託人在信託契約中載明保留變更受益人權利,在還沒有將信託財產交付受益人之前,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必須等到完成交付後,才會涉及課不課贈與稅的問題。

中信局進一步指出,未交付信託財產給受益人之前,目前財政部已經核釋是屬於自益信託,必須面臨所得稅的課稅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想保留受益人變更權利,只好乖乖繳交所得稅,否則就是在契約中,明確載明受益人;但是,如果信託的孳息屬於海外所得,依照目前稅法規定,自然就沒有所得稅的問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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