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金融業首例 保險業排除適用個資法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薛翔之/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昨天指出,保險法已經完成修法,將保險業排除在「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範圍之外;如果保險業不排除適用「個資法」,保險核保、通報功能全部都會「凍未條」。保險業是第一個排除適用「個資法」的金融產業。

銀行業者則表示,「個資法」會提高銀行推動業務的困難度,先前曾透過銀行公會表達不同意見,但因為施行細則還沒敲定,因此還不知道未來執行的方向。

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指出,個資法法條中,限制「特種資料」的運用,特種資料包括醫療診斷、健檢資料、性生活、犯罪前科等;但消費者投保時,尤其是醫療險,壽險公司一定要先了解當事人病史,才能「核保」。

他指出,如果壽險業被限制不能查閱個人病歷或其他醫療資訊,消費者帶病投保的承保風險可能會增加。

壽險公會去年已提案修改「保險法」,並已立法通過。洪燦楠表示,「保險法」已新增條文,在本人同意下,保險業者可收集、處理並利用病歷、醫療、健檢等資料。

銀行主管指出,按照個資法內容,銀行業「財富管理、電話行銷、保險行銷」等業務,因為要運用客戶資料,都會受影響。金控業者也表示,旗下子公司的策略合作夥伴,可能定期都會改變,若是每次合作業者變更時,都要先詢問客戶是否同意個人資料被利用,也會增加客戶的困擾。

另外,民眾在申請信用卡或貸款時,會留下連絡人或保證人等第三人的資料。銀行主管說,這些資料的提供,目的是緊急狀況時所需,但未來「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後,若是限制事事都要向當事人詢問,也會影響銀行業務的推動。

【2012/03/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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